主城高校 |重庆医科大学招聘50人,多岗多专业,圆你教师梦~
发布日期:2021-02-09 浏览量:次
重庆医科大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聚力内涵式发展,全力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对象和人数
本次面向海内外考核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天,“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特殊紧缺的优秀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备案后,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聘人员应具有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0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应聘者报名时须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要求上传电子材料。招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报名时间
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网站“人才引进招聘”栏目中注册并按照网站提示的相关要求完整准确填写信息,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
上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聚力内涵式发展,全力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对象和人数
本次面向海内外考核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天,“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特殊紧缺的优秀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备案后,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聘人员应具有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0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应聘者报名时须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要求上传电子材料。招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报名时间
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网站“人才引进招聘”栏目中注册并按照网站提示的相关要求完整准确填写信息,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